特报评:聪明得迷住了法官

发布时间:2017-05-19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潘峰

刘洪波

“牛津女生聪明免刑”的新闻,不妨看作千奇百怪西洋镜的一个镜头,而不可作为一个先进的例证、慕习的范例、法治的佳话

最近有新闻说,牛津大学一名女生在毒品和酒精作用下刺伤男友,法官考虑使其免于刑责,原因是法官认为她太聪明了,按照常规判决入狱,实在太残酷。

这个新闻,国内网站上到处都是,都说源头是英国《太阳报》或《每日邮报》。真实也罢,不真实也罢,“牛津女生聪明免刑”的传播过程正在进行,并且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却是肯定的。

这些年有种社会现象,凡外国的事情,不少人都愿意作为先进来看待,不仅谈起来津津有味,还会觉得有启发意义、有借鉴作用:不讲情理是严格依法,值得学习;不严格依法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也值得学习。

我想,“牛津女生聪明免刑”实在没有学习的必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说聪明人例外,也没有说有贡献的人例外、权高位重的人例外。只要开“例外”的口子,结果一定是法律最终只适用于那些平头百姓。

“能人犯罪要多判缓刑”,前些年一些地方搞得风风火火,最后从宽的、从轻的、捉进去了又减刑、假释、保外的,就多是有钱有权之辈,以至于近年还专门重新核查,把一些人重新收监。

所谓“牛津女生聪明免刑”的新闻中,传递不少“人情”信息。这聪明女生在医学期刊上发表过文章;她的朋友说老师们认为她是一个能够获得诺贝尔奖的天才,案发时她情绪不稳;律师说,她十分渴望能够成为一名外科医生,但是如果她的判决被公开的话,她这个愿望将很难实现;法官认为,她初犯无前科,将她送进监狱会对她的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将这位有着非同寻常能力的女士关进监狱,很可能让她不能实现长久以来的梦想。

罪犯搞事时,很多都情绪不稳;渴望美好未来,人人都会;无前科而犯罪的人,多不胜数;判刑影响职业前景,很正常。这些,只因加在具有“非同寻常能力”的人身上,就能网开一面?英国人怎样搞法治,我们不必管它,但倘若这样的认识在我们这里成为社会共识、主流舆论或者内心里的认同,社会还能有个好?

“牛津女生聪明免刑”的新闻,不妨看作千奇百怪西洋镜的一个镜头,而不可作为一个先进的例证、慕习的范例、法治的佳话。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