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格的环境治理守护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17-06-21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陈蓉

新版许可证更加明晰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也倒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进行技术改造,最终实现绿色化转型升级。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6月20日在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举行“新排污许可证首发仪式”。妈湾电力等8家火电企业以及一家造纸企业获得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这标志着深圳市“批发”完成第一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据相关人员介绍,深圳新版排污许可证内容更加全面、责任更加明确、管理更加精细。原有排污许可证内容简单,一般只有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等内容,而新版排污许可证涵盖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重要内容,许可内容更加全面、具体、丰富。

毫无疑问,绿水蓝天是深圳的一笔无形财富。如何对企业排污加强管控,深圳在立法层面一直进行探索。就在5月16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特区环保条例最重要的就是根据国家最新排污许可改革精神,对原排污许可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增加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的新规定。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信息公开”。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又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

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搞好环境治理需要民众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也需要制度性的监管约束。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环境治理的核心制度,它为环保执法和社会监督提供了重要凭证,也为促进企业污染减排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环境管理的核心是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则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根本手段。因此,抓住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将企业或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实行“一证式”管理,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行政审批数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为了单纯降低某一类污染物排放而导致污染转移,从而有效提升防污治污能力。

需要意识到,此次深圳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不是简单的“新证换旧证”,而是意味着深圳对污染源的管理将会从常规的执法监察走向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新版许可证的意义不单在于增加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重要内容,还在于其更加明晰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也倒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进行技术改造,最终实现绿色化转型升级。

事实上,深圳市也一直在积极参与国家排污许可证推进工作。先是于今年3月印发了《深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对有关排污许可制事项按照国家的改革要求进行修订;现在又首发9张新排污许可证,迈出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关键一步,种种举措有力显现出深圳在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企业发挥环保主体责任责无旁贷,不过,要想确保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的实效还需要环保部门和公众共同努力。希望深圳能够以核发排污许可证为契机,全面梳理排污单位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让碧水蓝天成为深圳靓丽的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