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跑路”的共享单车企业侵害用户利益

发布时间:2017-08-15来源:晶报编辑:邓雪婷

共享单车的迅速增长,也给公共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押金问题暴露出的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何让公共管理跟上共享单车发展的步伐,做到适度超前而不总是亡羊补牢,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这段时间,悟空单车、3Vbike等共享单车企业相继停摆,受到广泛关注。近日,又有一家名为町町单车的企业“人去楼空”,与之前有所不同,这家公司“失联”后,大量用户押金也不见了。

有心的市民或许已经发现,在深圳的一些公共区域,共享单车确实已呈过剩状态,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杂乱无序地堆积一处,带来的不是便利,而是麻烦。

早在今年4月,即有数据显示深圳的共享单车数量已超过50万辆。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一线城市,每20到30人就需要一辆共享单车,若按常住人口数量计算,深圳将需要40万到70万辆共享单车,这也就意味着深圳共享单车市场其实已经接近饱和。但也有观点认为,实际投放的单车有1/3可能被盗损、雪藏,无法形成有效供给;剩下的2/3又由于结构性空间错配导致1/3的车辆无法被有效使用,也就是说实际投放的车辆可能只有4/9能够形成有效运力。但不管怎样,随着投放量的不断增长,共享单车行业出现优胜劣汰是市场之必然。

某种意义上,眼下几家共享单车企业停摆可能还只是开始,接下来或许还会有更多企业被迫退出。对市场无形之手的正常调节不必过分担心,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公司跑路后卷走了用户押金。

早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初,就已有人指出押金问题。一方面,大量押金的安全无法保障,另一方面,共享单车企业收取押金或涉“非法集资”,同时,押金所产生的受益该如何处置等等,都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因为向每名会员收取900元(新台币)押金,新加坡共享单车品牌oBike遭质疑变相吸金数亿元。为了避免争议,oBike公司近日正式宣布,将于8月底前调整为“免押金”。近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也就是说,共享单车免收押金已是大势所趋。

但是,自觉归自觉,鼓励归鼓励,这些对共享单车企业并没有强制约束力。尤其是大量押金的收取是在《意见》出台之前,且后续的管理又没有明晰的规范,这使得押金安全问题依然存疑,町町单车卷走用户押金就是负面案例。

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共享单车迅速成长,使城市自行车出行占比从5.5%增长到11.6%,成为公交地铁和出租车之后的第三大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但是共享单车的迅速增长,也给公共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押金问题暴露出的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何让公共管理跟上共享单车发展的步伐,做到适度超前而不总是亡羊补牢,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