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医药研发活力,让民众用上更多放心药

发布时间:2017-10-11来源:深圳晚报编辑:潘峰

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多制度“良方”,对医药研发领域起到推动作用,从而让民众能用得上更多新药和好药,也让民众有着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10月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出台的《意见》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制度建设。这将极大激发医药研发的活力,提高我国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水平,解决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短缺难题,让患者尽快用上救命药、放心药。无疑,《意见》的出台,对更好地激励医药研发创新、解决部分救命药短缺现象乃至促进我国医药产业整体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了很多医药创新研发的利好举措,比如拓展临床试验机构数量、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有利于缓解临床试验资源的紧张局面。而《意见》中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临床试验机构,其实就是通过准入门槛松绑,激活更多市场资源参与其中,从而切实拓展临床试验机构的数量,提高临床试验研究者的积极性并有效的缓解医疗和科研的矛盾。对于临床试验机构而言,这无疑意味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挥舞台。

打出保护知识产权组合拳,则是《意见》的又一大亮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欠缺,是制约我国医药创新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医药研发不仅包含研发过程,同样指向药品研发机构的未来收益,后者关乎前者对于药品研发的积极性和持久性。保护知识产权,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护创新。只有给予知识产权生产者对等的价值回报,他们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进一步创新和发展。通过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既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激发了创新活力。就此而言,《意见》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提出大量新举措,完全称得上是“力度空前,鼓舞人心”。

在鼓励罕见病用药研发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多项可行性措施,包括公布罕见病目录、公布罕见病目录相关的药品、凡是罕见病用药,在注册申请时就给予一些鼓励政策……种种举措直接针对以往部分救命药短缺的问题。以往不少药品之所以出现短缺,就在于相关研发和制造企业因其成本高、利润低、受众小从而选择放弃。因此,通过政策鼓励,给予相关研发企业对应的鼓励、支持和保护,让企业在获得合理利润的同时确保供应量就显得十分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专门提出,在境外已经上市的一些罕见病用药,可以附带条件批准。比如,对于临床特别急需的,可以接受境外的数据直接批准上市,保障罕见病患者有药可用。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从而缩短国外救命药与国内消费者的距离,也是“救人必须争分夺秒”人本思维的体现。

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关系全民健康,在各国都是重要产业。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要紧紧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同步加以调整,从而更好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及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多制度“良方”,对医药研发领域起到推动作用,从而让民众能用得上更多新药和好药,也让民众有着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