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日前的一次执法行动,成为网络上的一起热点事件——“深圳交警”官方微博16日发布公告称,1月11日在深圳龙岗,一辆12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小车试图逃避检查,驾车女子不开窗、不下车、不配合执法,民警多次劝解、警告无效后,采取破窗执法。
在不久前出现的“拦高铁”事件引发全民热议,关于警察执法力度的争论声也此起彼伏之际,深圳交警的这一次应对过程却在网络上收获点赞一片,不少网友表示,面对这种“死皮赖脸”的阻碍执法行为,执法就应该“硬”起来,才能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
警方表示,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在民警执法中若遇违法行为人有逃跑举动,且违法行为人锁闭车门、拒不下车接受检查,民警警告无效的,可使用适当工具如安全锤、含破窗功能的警用制式刀具等破窗,迅速控制违法行为人等。执法视频中,有网友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为违法者的安全起见,交警破的是后排车窗。这种既严格又讲究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应当就是这一执法行动获得网友好评的重要原因。
人性化执法当然是公众所乐见的,但是,让执法变得有温度并不意味着可以商量着执法,而是一定要将其置于公共规则的框架内与刚性的底线之上。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执法不严、法律条文成为“稻草人”的现象,网友力挺深圳交警此举,其实也暗含了人们对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一种期待。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位一体、相辅相成。有一个学术概念叫“破窗效应”,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没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人破坏更多的窗户。体现在执法层面,如果执法力度不到位甚至和稀泥,就会对某些违法者的心理产生相当程度的暗示和诱导;若不采取措施及时修复“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就难免出现更多的违法效仿者,使“更多的窗户玻璃被打碎”。
这并不是深圳交警第一次破窗执法。去年12月23日,深圳交警在一次“猎虎”行动中遇到了一个极度嚣张的醉驾司机,在被查获之后非但不下车,反而把车门紧锁,隔着车窗与交警叫板。交警找来了一把铁锤,开始砸窗。最终,该司机被交警强行从车内带走,经过测试,该司机属于醉酒驾驶——深圳交警通过破窗执法,避免了“破窗效应”的出现。
事实上,从国际上看,对于酒驾“拒检”行为的处罚都是非常严厉的。美国加州规定,拒绝接受酒精检测将被判一年监禁。在英国,如果司机拒绝接受酒精检测,将被视为已经酒驾,将判处6个月监禁,并吊销一年驾照。
当然,如何把握好破窗执法的度,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此外,尽管深圳交警此举获得纷纷点赞,此前有媒体进行的问卷调查也显示,八成网友赞同“必要时可破窗”,社会舆论在这方面已形成主流共识,但正如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破窗执法权限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之中一样,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明确相关立法,当能使执法者更好地通过严格执法来捍卫法律公平,来杜绝法律的“破窗效应”。
人性化执法当然是公众所乐见的,但是,让执法变得有温度并不意味着可以商量着执法,而是一定要将其置于公共规则的框架内与刚性的底线之上。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执法不严、法律条文成为“稻草人”的现象,网友力挺深圳交警此举,其实也暗含了人们对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一种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