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民办教师待遇是好钢用在刀刃上

发布时间:2018-03-14来源:晶报编辑:邓雪婷

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日前下发《关于发布2017-2019学年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及工资指导价位明细表,这意味着宝安民办教师工资首次有了指导价。

所谓民办教师指导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教龄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不含财政补贴),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民办中小学自行设定的工资、福利及奖金项目等。该通知积极鼓励区内民办中小学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工资标准高于工资指导价位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将在评优评先及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民办学校已经成为深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差不多占据了教育总量的半壁江山。但是,长期以来一个突出问题是,民办教师待遇偏低,曾有报道称,深圳部分民办教师待遇甚至不如流水线工人。这种现象一度造成民办教师流动率居高不下。

对于学校来说,教师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如果一所民办学校的硬件设施上去了,但教师待遇上不去,人才频频流失,教学质量也就无法上去,无法为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所以,缩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教学质量差距,关键是要缩小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待遇差距。保障后者获得一个有尊严的待遇,是好钢用在刀刃上。

事实上,近些年来,上述状况逐步得到了改观。从2012年开始,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政策,依据教师在深圳民办中小学连续从教年限,每人每月发放300-1000元的长期从教津贴。2017年9月,深圳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再次提高,增幅达到50%,符合深圳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在深圳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享受到学位补贴。

作为民办教育大区,宝安区在这方面的步子迈得更大。去年9月,宝安《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发展暂行办法》出台,根据该办法规定,仅从教津贴一项,宝安在2017—2018学年就拿出了1.3亿元的“大礼包”。而今,民办教师工资指导价无疑将使民办教师待遇获得更有力的保障,这样的教育投入,不仅体现了对教育的尊重,也是对教育均衡、教育公平等教育理念的积极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