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评审权下放广深具有破冰意义

发布时间:2018-04-10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邓雪婷

广东职称制度迎来改革,将下放职称评审权,开通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建立高级职称直报和认定制度。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向广州、深圳依法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并将进一步向符合条件的地级市、县(市、区)分别依法下放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权。

职称制度本身应该是对人才工作的激励,为社会经济发展凝聚人才。职称不应成为限制人才获得应有级别待遇的障碍,而应通过科学的机制设计带动人才竞争上位。革除职称评定中的弊端,尤需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2016年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采取措施“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可谓戳中问题痛点、抓住改革关键。让职称更紧密地跟真才实学匹配,才能真正激励个人成长。

职称的制度设计,本是以通过专家评审和指标考核等形式,反映一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依据的一种资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许多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也显露出来。比如此前许多行业的职称评审,都把发表论文作为必不可少的条件,进而催生“论文经济”,一些人为了论文绞尽脑汁东抄西凑,或是花钱找论文代写,助长了弄虚作假的风气。更关键在于,不符合现实需求的职称评审,无法给予人才匹配的级别待遇,背离了职称制度的本义,成为人才流失的隐患。

完善职称的评审机制,需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把权限下放,既是为了把职称评定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也是为公平公正地实现人才的科学评价。一线的事情最好在一线解决,也只有在一线解决才能尽可能地符合现实需求。在当前传统产业加速迭代,新兴产业层出不穷的背景下,职称评审机制必须及时调整。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让听到炮声的人呼唤炮火,是盘活评审机制的重要举措。

对于广州、深圳这样人才集聚的城市来说,首先试行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可以说具有破冰意义,既是迫切的客观需要,也是理想的试点对象。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要避免管得太死,也要避免一放就乱。优先选择广深这样条件成熟的城市,以及单位或社会组织,试点先行,针对试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状况作出及时调整,进而推广全局,实现合理下放以及有序承接。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调动和发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是职称改革的核心目标。职称改革,是一个打破旧格局,实现利益再平衡的过程。能否让真正有德行、有能力、有成绩的职工获得公允的评价与待遇,将是判断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