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化监管打破“准入难营”困局

发布时间:2018-04-17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琳君

匡贤明

当前的商事制度改革,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进一步做证照的减法。另一方面,要做监管的加法和乘法。

过去几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企业注册登记的便捷度明显提升。根据世行评估,我国企业注册便利化排名这几年来在180个市场经济体中提高了65位。现在,投资者和创业者只要领取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其结果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市场活力踊跃释放,经济增长新动能迅速培育起来。

但是,从企业实际感受看,在一些领域,“有证无照,准入不准营”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在一些地方,企业拿到营业证后,需要审批的事项还比较多,要拿照还得费时间、费工夫。比如,有建筑类企业反映,要拿到施工许可证,先得拿到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办理质检安检手续等,一个房地产项目两年多都开不了工。这无疑明显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当前的商事制度改革,要着力破解“有照不能营,企业干着急”的困局。这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进一步做证照的减法。这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做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去年,上海的做法在其他10个自贸区和有条件的一批开发区、新区均进行了复制推广;现在,则需要全面复制到全国。

另一方面,要做监管的加法和乘法。破解“有照不能营,企业干着急”,要找到关键症结所在。之所以设置相当多的事前审批事项,是因为有关部门担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带来一些不利于市场的行为。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事前审批的方式需要从根子上改变,因为事前审批并不能保证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后不出问题,而且事前审批还容易滋生腐败。

投资自由是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权利之一。对于投资是否有外部性,是否会干扰市场经济行为,重要的不是设置事前审批,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就要求通过明显强化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外部性减到最小,尤其是在涉及人民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

因此,在事中事后监管上,要做加法,做乘法。做加法,是要明显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新组建的综合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要把主要力量投入到基层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做乘法,是监管要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构建监管的大数据体系,像监管环境一样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这方面的技术已经成熟,需要的是加快应用。比如,要把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信息化系统尽快进行整合,提高其应用效率。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