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事件理应依法严惩 公益诉讼冀成深圳样本

发布时间:2018-04-27来源:晶报编辑:潘峰

近日,发生在羊台山麻磡村一侧山体的毁林建房事件受到市民广泛关注。前日下午,由市城管局、南山区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根据前期掌握的有关线索,对位于麻磡村风门凹山腰的这两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清拆。

这起毁林事件之所以如此牵动市民的心,首先,多达25亩的原生林地被滥伐,经查,现场砍伐林木(含幼苗)2578株,主要为荔枝树、鸭脚木等,令人痛心。其次,被毁林地上竟然修建了两处共约300平米的违建,从相关媒体报道来看,不法分子不仅自行凿了路,还挖了池塘,安上石凳石桌。室内宽敞,装修精致,堪比市区“豪宅”。

更重要的是,这两处违法建筑早在2017年9月底,就由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中队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当时,经过上山确认后,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3天期限内却无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于违法建筑地处羊台山森林公园,属于公园管控线内的林业用地,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中队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前后开具了近十份处罚通知书、催告书、限期拆除公告等,依旧无当事人回应。

可以说,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毁林事件,毁林面积之广、时间跨度之长均超出了许多人的想像。拆除违建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如何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使其承担起相应违法成本,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立更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是公众颇为关心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明确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更是大幅度提高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近日,宝安区一企业因擅自迁移新和大道与迎宾路交会处的榕树4株,被处以每株5000元、共20000元的行政处罚。那么,这起毁林事件中的违法当事人该接受什么样的惩罚,公众拭目以待。

深圳正在大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理应进一步认识每一棵树木、每一寸绿地的价值,更好地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检察院已将羊台山原生林被毁一事确立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指定罗湖区检察院审查办理。羊台山森林公园里的树木花草属于全体深圳人,公益诉讼在这里也因此具有特别的意义。从国外的相关实践来看,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我们因此也希望,这一事件能成为深圳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样本。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毁林事件,拆除违建、依法追究是必然。深圳正在大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理应进一步认识每一棵树木、每一寸绿地的价值,更好地牢牢守住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