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考“开卷化”适应法治文明的跃迁

发布时间:2018-06-13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琳君

沈彬

“奉法者强则国强”。中国法治文明在升级,司法考试内容也势必要从简单的对法条的识记,提升为对考生全面法治思维能力、处理案件能力的考核。

众所关注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所有细节终于全面落地。司法部日前公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其中的一大亮点在于,新法考的主观题部分将实施开卷化考试,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事实上,包括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在内的所有国家级考试,实施开卷考试的十分罕见。新法考何以要吃第一只螃蟹呢?主观题开卷化是不是意味着考试变简单了呢?

2015年6月,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拟对司法考试进行大的改革。其中明确提出,未来考试将“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这成为新法考内容改革的圭臬。

事实上,过去全面闭卷的司法考试,更侧重于考查考生对于既有法条、规定的理解、识记和再现,被不少学者认为“选拔出的是墨守条文、机械司法执法的法律复读机”,很多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缺乏法理思维能力的考生,通过“背功”就能突击过关。

而这些正是新法考在努力改变的。将考查重点转向“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法治实践水平”,是因为新法考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所处的法治阶段,以及考生群体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法考扩大了考试的适用范围,原本只有法官、检察官、律师需要通过司法考试,改革之后,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也需要通过考试,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些法律职业更需要考查当事人处理案件的法治思维能力,而不是拘泥于对法条的识记。此外,新法考将报考门槛提高到“具备全日制法学本科学位”(同时还适用“老人老办法”的过渡原则),这意味着考生本身已具备严格的法学教育背景,不需过分强调对于法学基础知识的再考核。

主观题开卷化不意味着考试难度的降低、考试范围的压缩,更不是“放水”,相反这是对考生实际掌握法律知识能力、法学思维和处理个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考试跃迁与中国的法治文明水准提升保持一致。此外,还要注意到,只有闭卷的客观题考试合格之后才能进入主观题考试环节,新法考对于考生“背功”的考核并没有放松。

“奉法者强则国强”。中国法治文明在升级,司法考试内容也势必要从简单的对法条的识记,提升为对考生全面法治思维能力、处理案件能力的考核。新法考考的是法治内功,考生要告别侥幸心态,别再以为突击背书就能过关。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