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图书馆理应安静 谢绝儿童入内实属正常

发布时间:2018-08-07来源:晶报编辑:潘峰

图书馆谢绝儿童入馆本身不应成为焦点,图书馆为何要谢绝儿童入馆、如何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公共意识,使之建立起对规则、对公共空间应有的敬畏,才是值得我们关切的话题之锚。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日前出台“新规”,谢绝14周岁以下儿童入馆,引发热议。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反对者有之,认为图书馆不宜搞一刀切;支持者更多,认为此举有助营造更安静、有秩序的读书环境,值得点赞。

为何要出台这一规定,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给出的理由大致有三:一是该馆主要服务于教学科研,没有适合少儿的读物;二是该馆均按照成人标准配置,未考虑儿童需求,儿童在馆内活动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存在部分儿童在馆内跑动喧闹的情况,严重干扰其他读者的阅读行为。

应该说,这样的理由都站得住脚。尽管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但这样的开放一定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至少不能影响图书馆服务师生、服务科研的功能。

事实上,限制对低龄儿童的开放,并非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的首创。比如,深圳图书馆也有类似的限制性规定。北京、上海等地的省级图书馆均对儿童采取了有区别的管理措施。重庆图书馆自修室禁止14岁以下的儿童入内;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期间,就因不堪孩子们的骚扰,谢绝14岁以下儿童入馆。

有人认为禁止儿童入内有“剥夺儿童阅读权利”的嫌疑,这背后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完美主义”。其实,从相关报道来看,深圳大学城周边并不缺乏其他公共图书馆,且允许儿童入馆,开设有儿童服务区。相反,一家以服务高校科研机构为主的图书馆如果对儿童实施零门槛,才是一种不尊重其他阅读者权利的态度。

值得深思的是,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已逾10年,儿童干扰阅读的问题一直存在,此前以劝导为主,也采取过一些措施,如给儿童办理儿童卡,或和家长签协议,但效果不佳。知情者表示,不少周边家长把小孩往该图书馆一扔,自己外出办事,图书馆成了一个有空调有托管的场所。也就是说,这么多年馆方和其他读者对儿童的“容忍”已达极限,谢绝儿童入馆实属无奈之举。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它涉及到权利的边界问题、如何学会在公共空间生活的问题等,而这与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息息相关。由于大学城图书馆长条形的结构特点,馆内有几处大片的宽敞空间,一些入馆的孩子就把这些空间当作“游乐场”,在其间追逐打闹。

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对公共资源的“霸占”?怎么能帮助孩子培养起码的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这里面还包含了一种悖论:图书馆是阅读之所,让孩子阅读是为了明理,可是,图书馆成为孩子“游乐场”的现象却与此背道而驰。进一步说,不仅仅是图书馆,音乐厅、剧场等场所,都对儿童有种种“一刀切”的规定,这是对规则的尊重,也是一种关于成长的指引。

所以,在这一事件中,图书馆谢绝儿童入馆本身不应成为焦点,图书馆为何要谢绝儿童入馆、如何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公共意识,使之建立起对规则、对公共空间应有的敬畏,才是值得我们关切的话题之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