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评:以法律刚性遏制霸座者的任性

发布时间:2018-10-11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黄一珏

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曝出的火车霸座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就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期间,霸座事件仍在接连上演。10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条例》甫一公布,便引发网友的一致称赞。为什么高铁“霸座男”“霸座女”的行为会引起全民刷屏?就在于他们的举止挑动了社会的“文明神经”。他们扯谎耍赖的撒泼姿态着实引人嫌恶,让人尤为气愤的是,霸座行为后紧跟的往往是“乘务员、列车长先后劝说无效”。虽然高铁“霸座男”的霸座举止得到了“罚款200元,180天内禁乘高铁”的处罚,后面对霸座者的处罚基本也遵循这样的路数。但对当时被霸座的乘客来说,权益已然赤裸裸遭到侵犯。更关键的在于,这样的处罚力度诚然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有网友调侃,200元即可解锁“座位自由选择”服务。调侃的背后,是对守规矩的人吃亏、规则破坏者洋洋自得,从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担忧。此次《条例》提出,“按照规定将信用惩戒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在信用经济时代,这显然切实可行。

当然,也不能全然指责铁路部门的处置不力。纵观这一系列高铁霸座事件,从接到乘客求助,列车乘务和乘警的反应十分迅速,对霸座者的规劝也可谓煞费苦心。然而,由于缺乏过硬的法律条款对他们进行依法惩处,因此导致执法人员在应对霸座事件时确实显得有些底气不足。“罚款200元,180天内禁乘高铁”的处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这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惩处作用,但从事后的反响看,并未起到让观者信服、霸座者痛心的效果。劝说无法起效,相关惩处缺乏明晰可依的法律依据,舆论倒逼虽然有一定的效用,但极易陷入以诉诸网络暴力等本身即违反规则的行为来反对霸座行为的恶性循环。由此而言,只有完善法律,使对霸座行为的惩处从道德谴责上升到依法处罚,给霸座人员戴上法律“紧箍咒”,才能真正根治“霸座”病。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这次立法可谓切实立到民众的心坎上。

铁路出行本身就是一个规则社会,它的运行完全仰赖每一位乘务人员和乘客对规则充分的尊重和严格的遵守,你不遵守规则,我也不遵守规则,那么列车秩序就要遭到破坏,每一位乘客的权益均将受损。而倘若有人破坏了规则怎么办?就应当理直气壮祭出法律武器,以法律来维护规则。当人们清晰地意识到,霸座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还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必然受到法律惩处,付出惨痛代价,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那么“霸座者”们还有嚣张的勇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