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伤医,须保障医生的正当防卫权

发布时间:2018-10-1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沈彬

惩治暴力伤害,不能止于事后的处罚。针对暴力行为,法律和政府职能部门当为医生撑腰,不能把医生对暴力伤害的正常防卫说成“互殴”,否则就是混淆是非黑白。

北大医院伤医一案,在20多天之后,终于等来了北京西城警方的处理。警方认定:产妇孙某在北大医院待产时,就能否剖腹产问题,产妇丈夫郑某宇情绪激动,对当日值班的赫医生挥拳击打,赫医生“被迫还击”,后被他人劝开;郑某宇的妻子孙某和女儿郑某蕊闻讯赶来,父女两人再次对赫医生进行殴打,赫医生则保持了克制,未予还手。

医生在执业岗位上履职,而病家一言不合就挥拳打来,使得医者尊严全无。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甚至连最需要医生照顾的临盆待产的产妇,以及在校的女大学生,竟也参与伤医。目前,袭医的父女中一人被刑拘,一人被取保候审,相信法律的严惩不会迟到。

但是,也应注意到另一个问题,在相关视频流传出来之后,就有人“看图说画”,认为赫医生的还击过火了,案件成为了“互殴”而不是伤医案。警方则将赫医生的还手定性为“被迫还击”。其实,还可更加正大光明地肯定医生面对不法伤害时的正当防卫权;更不能把“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宣传成为医师的职业美德。

惩治暴力伤害,不能止于事后的处罚。针对暴力行为,法律和政府职能部门当为医生撑腰,不能把医生对暴力伤害的正常防卫(包括并不限于隔挡、推搡、反击)说成“互殴”,否则就是混淆是非黑白。毕竟,医院保安和警察不可能随时随地给医生提供即时保护,面对突发的暴力伤害,还需充分赋权医生,让他们自我保护。赫医生面对产妇丈夫郑某宇突然的暴力相加,有权自我保护。如果把事件说成“互殴”,这种错误的定性不可能息事宁人,反而会壮了个别医闹的胆子,让广大医生寒了心。目前,这次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让很多医生吃了一颗定心丸,面对不法侵害时有了更多正当反击的底气。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卫生部门到公安机关推出了一系列严惩“医闹”、重点保护医院医疗秩序的措施,经过对多起典型案件的执法宣示,一度嚣张的在医院设灵堂、停尸体、疯狂伤医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其实,还需要更明确、更充分地赋权医生去正当防卫,这不是提倡以暴制暴,而是要把《刑法》赋予医生的正当防卫权还给医生,从而守住其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类似案件,使正当防卫的定义得到更多的严肃讨论,之前一些条条框框里的政策偏见正在被调整纠正。其实,公众对正义最朴素的期待,不过就是保护守法者,震慑违法者。这次北大伤医案中,赫医生的还击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正向评价,而没有滑向一些人所猜想的定性为“互殴”的和稀泥,这说明除了要严惩暴力伤医,法律还要保障医生的正当防卫权,不能让医生在面对不法伤害时畏手畏脚。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