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账”丢“大节” 症结在“私心灭公”

发布时间:2018-12-0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一起典型涉腐案件,以及案件背后的部分细节:浙江省嵊州市原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俞美文有两本笔记,一本工作笔记,几乎空白,寥寥几句应付了事;一本“受贿笔记”,满满当当,清晰地记录着一笔笔受贿金额。俞美文因“小账”丢“大节”,最终锒铛入狱,令人唏嘘、发人深省。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雁君(四川成都媒体人):工作笔记,几乎空白;“受贿笔记”,满满当当。对比之下,满是讽刺。其实,绝大多数贪腐蛀虫,都是栽在“小账”与“大节”不分,或者是宁要“小账”不要“大节”之上。

在一些违法乱纪者的心中,公权力的“大节”不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而是优先服从于自己的“小账”。甚至一些人还认为,捞点“小财”不是大问题,不伤“大节”。其实,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节不守,大节易失。这也说明,对公权力的监督不能“不拘小节”,而应扎紧每一个松动的篱笆。

苑广阔(广西桂林职员):一些党员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之后,就开始放纵自己,想着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来牟取个人私利。手中有权就任性,忘记初心,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迟早要出问题。

因“小账”丢“大节”,最终身败名裂,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要尽量避免此类情况,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党员职责,不忘初心。但最为关键的,还是要从制度、监管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做到尽早发现、治病救人,特别是要让以公肥私的“小账”无处遁形。

江德斌(浙江台州职员):“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古人的警醒言犹在耳,有些党员干部却为“小账”而丢失了“大节”。看似可惜,实则是缺乏敬畏心,未能厘清公与私的关系,从而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捞取私利。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观小节可以见大体,小节是个人品德修养的“测试纸”,也是为官者的“试金石”。广大党员干部对“小事小节”不能掉以轻心,应严守党纪国法边界。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党员干部要洁身自好,始终恪守党性纪律,坚持工作原则和权力运行规范,不为财所诱,不为色所迷。面对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心,不要贪图小利,避免误入歧途、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整理:姚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