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健康的土地才可能有诗意

发布时间:2019-01-16来源:晶报编辑:杨春丽

北京检方昨天通报了一起污染土壤案件,相关责任人被法院判处赔偿修复环境费400万元。

这起案件不复杂,但值得关注。自2016年以来,从事废机油收购工作的夏书江等7人将废机油储存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一出租院内,因废机油的倾倒、储存不当造成遗洒和渗漏,污染院内土壤面积约300平方米。平心而论,类似情况在我们的身边或许也存在,只是没有人站出来较真儿罢了。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简单说就是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土壤里面有污染物,不会很快就显现,一般要经过十年甚至以上才能显现出来。另外,土壤污染还有累积性,长年累月的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起作用。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由来已久,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蓝虹曾撰文表示,即使对污染土壤采取成本最低的植物修复法,耕地修复所需资金总额也将高达数万亿元人民币。也因此,我国出台了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应对、缓解和预防相关问题。

在人类历史上,有过不少与土壤污染有关的教训。比如曾经发生在日本的“足尾矿难”。19世纪90年代,日本近代化的效果开始显现,足尾铜矿是日本最大的矿山,对其肆意的开发使得附近的河流和土壤被严重污染。后来经过各界的长期抗争,日本政府最终意识到环境“不应被牺牲在工业进步的祭坛上”。

海德格尔说,“生命充满了劳绩,但还要诗意地栖居在这块土地上。”可我们无法想象,有毒的土壤上会结出健康饱满的果实。在包括深圳在内的一些地方,某些单位和个人也有污染土壤的行为,但一来违法者行事隐蔽,二来违法成本低廉,这都使得土壤污染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如今有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就要有法必依,让违法者不敢造次,哪怕只是污染了一小块土地,也可能会被罚得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