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指望公众的火眼金睛去识破抢票陷阱

发布时间:2019-01-29来源:晶报编辑:邓雪婷

春节临近,一些抢票软件又活跃起来。据媒体统计,今年春运有五六十家平台推出了抢票软件,并提供有偿服务。且同往年相比,今年的抢票软件又出现了很多“新花样”。

据央视报道,有些网络平台推出了“优先出票权”和“光速加速包”,价格从10元到50元不等,号称可以把抢票的速度提升30%—50%,但一些人付了钱却依然没买到票。还有部分第三方软件推出了“好友助力抢票”,即只要把购票链接转发给好友,获得30人的点击助力,同样可以获得与花50元钱相同的VIP抢票功能,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病毒式广告。央视记者调查发现,许多第三方购票软件不仅收费项目多,而且大多数软件都把收费服务选项做得十分隐蔽,购票者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购买”付费服务。

抢票软件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服务,即由软件运营方使用购买人的身份信息购买车票。抢票软件利用技术的方式抢票,本身没有价值判断,无所谓好或坏,但如果高价卖票,涉及到行政甚至刑事上的倒卖车票、非法经营罪,则另当别论。

而据铁路部门介绍,第三方软件的相关机器特征已经被识别并被实施限制措施。也就是说,即使用户花钱购买了加速服务,购票的成功率也绝不会像各个抢票软件显示的一样。那么一些抢票平台声称可以将抢票速度提升30%—50%,则有虚假宣传的嫌疑。此外电子商务法规定,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抢票软件默认用户购买加速包,让用户多支付服务费用却不知情,这已涉嫌违法。

对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给出了一些善意的提醒。比如铁路部门提醒:为出行安全,最好不要通过第三方代购网站和手机客户端购票。深圳消协也提醒:春运抢票谨防套路,警惕抢票软件等第三方平台的“默认勾选”和“默认搭售”等捆绑销售模式……应该说这些提醒都很重要也很必要,但是消费者不是孙悟空,没有火眼金睛,在归家心切的情况下,也容易掉入陷阱,在这个时候,如何填平陷阱比提醒更为重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完全杜绝抢票软件并不容易,但可以规定抢票费用上限以及退款规则。同时,对线上线下的售票比例也应有一个合理设定,避免抢票破坏购票公平。此外,对于购票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应给予更多关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