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店大欺客”

发布时间:2019-04-16来源:晶报编辑:陈琳君

奔驰车主维权难事件,成为近期公众关注的焦点。家住深圳宝安沙井的杨先生前段时间喜提新车,然而让他十分郁闷的是,花了40多万买的新奔驰还没怎么开问题却不断,比如,无论车上是否有人,车辆天窗经常会出现自动开启的现象。4S店解释称这是该车的一个特别功能,杨先生对此表示难以接受。

无独有偶,河南郑州的王女士最近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花40万买的奔驰,提车不到24小时,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方向盘转不动了。王女士认为应该退车或换车,但是4S店只同意给她更换配件,半个月过去了,4S店一直在推诿中。王女士无奈地说,难道非要我坐在引擎盖上哭才能解决吗?

作为此次奔驰车主维权事件的漩涡中心,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仍在继续发酵。女当事人日前说,在沟通过程中,奔驰代表说的一番话深深伤害了她的自尊——“根据国家三包,你这个车只能换发动机。但是由于我们对您是同情的感情在里面,我们同意给您退款”。她表示不会再跟利之星奔驰有任何非官方接触。同时,她还反映受到了很多威胁,有些人每天发短信来骂她。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不难感受到车主的维权之难,以及某些4S店的高高在上、店大欺客。事实上,单个的消费者面对大品牌、大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即使忍无可忍走上诉讼之路,也得面临一系列高昂的成本,一些人最终只得选择忍气吞声,这反过来加剧了某些不良商家的蛮横与傲慢。

要终结这样的局面,需要多方发力。晶报社论昨日指出,“从一些国家的经验看,完善集体诉讼制度与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当务之急。”集体诉讼可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而惩罚性赔偿将对不法商家形成高压态势。哪怕从国内出现的一些消费者维权事件来看,这两项制度都显示了不可忽视的力量。

此外,一些相关政策法规条文也有必要加以修补完善,使之更好地成为消费者的维权利器,而不是相反。比如,有专家表示,在众多汽车质量投诉案例中,最终通过鉴定实现维权目的的消费者微乎其微。一是在于车辆质量鉴定费用高昂,普通消费者难以承受。另一个原因就是现有汽车质量方面的检测机构少,鉴定程序繁琐、周期较长。在多数情况下,汽车出了质量问题,都是厂家自行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无法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尤其值得一提的还有,尽管三包法让售后看上去更有法可依,但对于退换车的条件要求也更为严苛。在上述几起奔驰车主维权事件中,一些4S店就是拿三包法来说事,被媒体批为对法规断章取义,搪塞消费者。

当然,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及时拔剑,用法律的刚性来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让某些品牌与企业明白,法治社会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店大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