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评:清退不合格研究生贵在回归常识

发布时间:2019-04-25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潘峰

乍一看,清退不合格研究生这种回归常识的做法会让人产生“不过如此”的感觉,但回归常识也需要突破观念的束缚,因此,这种做法具有宝贵的示范价值和导向作用。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邓辉林

躺着混一个研究生文凭?在深圳大学行不通!据近日媒体报道,仅在2018年,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就对132名硕士、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这132名学生中有74%是因为未写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达不到申请学位的要求无法毕业而被退学。

不能完成研究生学业、拿到相应学位,对被退学的研究生来说是一种遗憾。但深圳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提示-预警-淘汰”制度体系,并且为研究生设立了5年的学习年限。一名研究生耗用5年,在校方给予提醒和预警的前提下在学位论文上仍不能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说明这名研究生的学业表现不能满足外界对其角色期待,达不到研究生的应有学术水准,对其作出退学处理虽然也是校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说到底是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负责的表现。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高校“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近年来,高校清退不合格研究生的报道屡屡见诸媒体,相关高校的做法完全符合教育部要求,也是回归常识的表现。

乍一看,清退不合格研究生这种回归常识的做法会让人产生“不过如此”的感觉,但回归常识也需要突破观念的束缚,因此,这种做法具有宝贵的示范价值和导向作用。

对高校和学生来说,皆大欢喜的情况是学生都能顺利毕业并拿到学位证。而一旦每年都有一批研究生因为学业不合格而被退学,不仅会让一些学生感到遗憾甚至失望,也会影响到高校的社会评价。尽管许多高校在培养研究生上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仍会有人将本属于被退学研究生本人的责任转嫁到高校培养水平、导师指导能力等方面。一些综合实力排名靠后的高校,好不容易争取到几个硕士点或博士点,出于维护学位点形象和招生考虑,更不愿或不敢对不合格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所以说,“不合格研究生应该退学”的常识并未普遍得到坚持,在这样的情形下,坚决对不合格研究生说“不”的高校就显得难能可贵。

清退不合格研究生,今后将越来越严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教育部要求加大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严肃查处学位论文造假的背景下,“不合格研究生”已不局限于正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还包括已经拿到学位、顺利毕业但论文注水的研究生。这部分研究生,同样存在被高校“清退”即被高校撤销学位的风险。为了长远着想,“研究僧”们还是老老实实写好眼前的论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