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房租须“两只手”同向发力

发布时间:2019-07-05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琳君

是让“看不见的手”自我调节,还是运用“看得见的手”强力纠偏?在租房与房租的问题上,并不是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也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7月4日,深圳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措施,个人在政府租赁平台上签约且租金不高于指导价的,在2023年底前实行零税率。

安居乐业,安居在前。深圳作为人口净流入量较大、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超大城市,房租稳不稳,租房方不方便,事关生活、工作在这座城市的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归属感。

毋庸讳言,在对房租政府是否应当干预的问题上,曾经有过争议。有的经济学家认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房屋租赁市场不应过多干预,特别是对房租,政府不该管。但是,也有房屋租赁业内人士爆出房租上涨的“内幕”:有些长租公寓运营商,为了扩大规模,以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的20%到40%争抢房源,人为抬高收房价格,不仅推高了房租,让租客望房兴叹,更潜藏着金融风险。显然,房租的过快上涨,有市场调节失灵的非理性因素。对深圳而言,住建部门也注意到城中村规模化租赁在改善了城中村环境、促进租赁市场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也导致改造后租金上涨并带动周边租金上涨预期。这一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如不及时消除,会稀释、抵消相关改革措施的政策效用。

市场失灵时,就用“看得见的手”进行引导;“看得见的手”触摸不到或者效率低下的地方,就让“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这一思路在《意见》6大政策措施里都有体现。实施房租政府指导价,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也给市场留下了更多弹性空间,以税收优惠进行引导,兼具灵活性;多渠道增加租房供给,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租赁住房建设,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彰显了开放性;建立政府租赁平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规范城中村规模化改造和租赁行为、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则是净化市场,防范垄断,打击不法,优化了营商环境……简而言之,《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了增加供给、规范市场、引入长期资金流入、加大城中村改造诸多内容与环节,这一系列的安排,显示了政策措施的细致与善意,只有“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同向发力,才能更好实现目标。

是让“看不见的手”自我调节,还是运用“看得见的手”强力纠偏?在租房与房租的问题上,并不是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也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通观《意见》所提出的措施,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用“两只手”同向发力,稳稳地托起在深圳住有所居的小确幸,也是运用辩证法、两点论制定公共政策解决公共难题的一次示范。

“稳租金、稳预期”,实际上就是稳住千千万万个家庭的深圳梦。“稳”字凸显民生之重,而要令《意见》更加稳妥,则须汲取民众智慧。妥不妥,最终人民说了算。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当积极参与,踊跃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