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改“22条”:高质量科技供给的催化剂

发布时间:2019-07-09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杨春丽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圳科改“22条”,围绕政府推动、市场牵动、开放驱动与人才能动做文章,开启了一场以创新为主旋律的精彩“四重奏”。

■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姚龙华

日前,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推出深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22条举措,通过新设、整合、拓展、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一类科研资金、五大专项、二十四个类别”科技计划体系。

科技计划是政府引导与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对科技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显著。2012年以来,深圳通过“八大专项35个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328.49亿元,支持科技计划项目1.8万余个,直接带动了深圳整体创新能力与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增长。

不过,在科技计划管理中,深圳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科技计划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力度不够,对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承接和对接不够,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不够;科技项目的形成机制不够科学,主要依靠“发指南、广撒网、等申报”的单一路径,在纵向协同、横向联动、外向合作等方面的力度不够;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上,预算编制过严过细、调整程序复杂,不利于科技资金的高效使用,不利于科技部门的精准管理,不利于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

同时,深圳要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更好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也迫切需要建立更加适应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圳科改“22条”,围绕政府推动、市场牵动、开放驱动与人才能动做文章,开启了一场以创新为主旋律的精彩“四重奏”。

突出政府主动布局,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有效发挥政府对科技创新引导与推动作用。首先,发挥好组织优势,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部委,承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注重科技发展规律与深圳创新实际相结合,在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上下大功夫。其次,在公共性强、耗资大、见效慢的基础研究领域,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的制度,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当下的“小”投入撬动未来的“大”收益。再者,强化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科研创新失败案例数据库,让科研人员少走错路、弯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

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牵动科技创新加速跑。在项目遴选上,强调国际科学家的参与,保证项目的国际性、前沿性;同时,突出企业家、投资家的参与,确保科研计划更加贴近市场的需求。依托市内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推动企业成为更强大的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探索建立科研项目攻关动态竞争机制与科研成果悬赏制度,引入多元化的市场竞争,大幅提升科研组织效率、经费使用效率与项目成功几率。

坚持开放创新,注重利用全球的优势创新资源,探索开放合作、与国际接轨,追求科技创新的“化学反应”。一方面,深圳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强化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先行先试,改变湾区内部“地理空间很近,但时空距离很远”的现状,更好地发挥核心引擎功能和创新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拓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类别,支持在合作框架下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

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与潜力。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深圳科改“22条”通过机制创新给科研人员“松绑”,使其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比如,探索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在充分信任基础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防止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再如,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高层次团队(项目)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实施“主审制”,人才评价积极推行“代表作”评价,机构评估探索推行“里程碑式”管理,真正让优秀的项目、有能力的人才、重大创新载体平台能脱颖而出、沉淀下来。

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期待深圳科改“22条”成为高质量科技供给的催化剂,为深圳创新发展注入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