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值得给个“好评”

发布时间:2019-10-17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潘峰

“好差评”制度看似是“一键点击”的小事,但其背后体现的是政府不断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的一大进步。

■谢仕亮

政务服务满不满意,你有“好差评”权。近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获悉,10月10日,深圳出台了《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以及政务服务事项是否便民等作出评价,并对评分和评价内容也像在电商平台上一样全公开,而对不满意评价,将进行100%回访。

政务工作千万条,为民服务第一条。政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群众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满意度、舒适度。今年的全国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深圳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正是对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积极回应和落实,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

对于“好差评”,大家都不陌生。无论是网上订餐还是网上购物,人们随时都可以通过“一键点击”行使评判权和监督权,对所享受的服务和购买的产品进行评价。“好差评”凸显的是“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而把这种电商评价机制引入政务服务领域,并将公众评价意见作为政府部门效能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利民创新之举,有助于倒逼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高群众办事获得感。

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推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将政务工作人员与办事企业、群众的关系理顺了。一方面,“好差评”制度使办事企业、群众监督政务服务更加便捷和有效,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和维护。另一方面,“好差评”制度让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有“压力感”,从而更加注重群众的满意度,主动提供有温度、有速度和有态度的“好评”服务。同时,有了“好差评”评价制度,各级、各部门之间也会有所比较,激励得分低的部门和单位加快自我改进和完善的步伐,有助于让政务服务实现“以部门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从“以政府供给为导向”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此外,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也体现了政府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真诚和自信。“好差评”平台,在给办事群众提供一个评价政务服务机构的窗口的同时,也为政务服务机构提供了汲取民意民智的平台,要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对企业群众办事中的差评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并反馈。政务服务机构积极聚焦“好评”经验,认真正视“差评”问题,方能让好的工作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好差评”制度看似是“一键点击”的小事,但其背后体现的是政府不断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的一大进步。期待“好差评”制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尽快成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