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4家单位开发绿色建筑获重奖 政府补贴272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15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郑创彬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创彬 陈蓉)为进一步加大对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的推广力度,促进绿色建筑发展,3月15日下午,盐田区举办了绿色建筑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补贴资金发放仪式。深圳壹海城北区1、2、5地块等4个项目的开发单位获得补贴资金共约272万元。据悉,自2015年以来,盐田区共发放绿色建筑发展奖励资金1486.28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建设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时卫干,副区长周敏出席了颁奖仪式。

盐田区举办绿色建筑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补贴资金发放仪式

    会上,盐田区住建局负责人宣读了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名单及补贴金额的决定。记者了解到,根据《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深盐府办〔2015〕13 号)的有关规定,盐田区于2017年10月13日启动了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资金的奖励扶持工作,经初审、专家评审、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小组会议审核、区政府常务会会议审定,决定对深圳壹海城北区1、2、5地块等4个项目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72.3784万元。

    其中,深圳壹海城北区1、2、5地块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开发单位获得补贴资金60万元。深圳市嘉信蓝海华府项目获深圳市金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开发单位获得补贴资金30万元。金斗岭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现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其实施主体获得补贴资金118.05万元。太平洋工业区更新单元一期项目实施现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获得补贴资金64.32万元。

盐田区举办绿色建筑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补贴资金发放仪式

据了解,近年来,盐田区委区政府坚持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低碳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先后出台了《盐田区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和《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扶持办法》,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辖区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按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级或深圳市金级要求。截至2017年,盐田区共有2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其中国家三星级6个、二星级5个、总建筑面积达到192.21万平方米。今年,盐田区壹海城北区1、2、5地块、深圳市嘉信蓝海华府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此奖项全国仅有九个项目获奖,盐田区独占两个。

盐田区还全面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要求辖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在拆除阶段引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2017年,盐田区共有2个项目成功引入移动式建筑废弃物处理生产线,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量7.26万吨,再利用率可达90%。与此同时,盐田区设立了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资金,用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活动的奖励和扶持,包括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或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施工等,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

时卫干在会上表示,盐田区政府将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大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强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共建一流绿色低碳示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