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盐田区开出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01-10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潘峰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潘峰)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马上要“动真格”了!从1月13日起,深圳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管理责任人和生活垃圾运输企业开出正式罚单,处罚金额最高可达10000元。1月10日下午,根据《深圳市城管局开展深圳市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检查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盐田区城管局管理部门和执法队联动,到辖区物业小区(城中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盐田区开出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对象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检查其有无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有无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有无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四类情况。

当天下午,记者随盐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到海山街道壹海城玺湾小区,发现该小区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执法部门当即以“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为由,向物业管理方开出了盐田区第一张违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1月13日9时前改正上述行为。

 

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盐田区开出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随后,执法队一行来到蓝郡西堤小区。执法队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得比较规范,物业管理方在小区醒目处张贴了“垃圾分类 人人有责”宣传标语,资源回收站安装在一楼入户门口,厨余、玻璃、塑料、金属、纸类、灯管、电池、织物、其他垃圾,九个收纳口都集中在站内。此外,盐田区城管局相关部门向物业管理方,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宣讲。

盐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辖区居民自觉遵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助力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