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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掌上办” | 职工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在异地生娃的费用,怎么申请手工报销?

发布时间:2026-01-13来源:深圳医保编辑:黎阳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

在市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先由个人支付

并在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终止妊娠

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逾期不予受理

查看手工报销指引


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指引

①网上材料预审申请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掌上办事”→在“就医报销”模块,找到“生育报销”→点击“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填写资料上传后,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并短信告知申请人预审结果。

②邮寄提交材料预审通过后,请申请人将材料邮寄到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指定部门(邮寄地址将发送短信告知),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原始收费票据(原件);3.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病历资料(如:出院小结)。

注: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结婚证》的,由办理人提供。参保人就医存在特殊情形的,以实际经办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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