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评论员 李屾淼
近年来,短视频与直播平台不断被曝出低俗、色情、造假等乱象,甚至出现一些未满婚龄,最小可能只有14岁的少男少女炫耀自己早婚早育的视频。当他们发现在直播视频平台上,靠强调低龄父母的属性能够受到瞩目,甚至获得打赏时,争相效仿的风潮随之出现。
尽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未达到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婚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某些视频直播平台上,低龄生子不需要隐藏,反而能成为炫耀的资本,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关注。同时平台为了实现流量的最大化,有意迎合这种风气,平台的智能推荐功能也成为了未成年妈妈的幕后推手。
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认同和羡慕这些早婚早育群体的人不在少数,在他们看来,这些年少“夫妻”小小年纪就结婚生子解决了人生大事,而且成为在网络上名利双收的“人生赢家”。显然,助推16岁“小妈妈”成为网红的平台,在为一些少年父母带来了名气和打赏收益的同时,也在传播一种不健康的价值观,催生更多的模仿者。以畸形社会心理博眼球以换取流量红利,这种现象必须得到遏制。
也应认识到,这些不到婚龄的“夫妻”或父母的出现,暴露了多方面的社会职能缺陷。从家庭、学校到社会,对于这个特殊群体的存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方面的长期系统性建设亟待跟进。但就目前而言,“未成年人怀孕”本身属极为敏感的、有违公序良俗的网络信息内容,不应当在互联网公开传播。对此,有关部门应严肃排查平台,追究责任,并依据相关法规,建立并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用户限制、禁止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