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我犯险的驴友就应该“有偿救援”

发布时间:2019-09-17来源:晶报编辑:潘峰

据法制日报报道,来安徽黄山风景区游玩的王某某没有购票进入景区,没想到的是,在绕过售票处、穿过铁丝网后,他将自己卡在了悬崖峭壁上,进退两难。经历了7个小时的紧张搜救,王某某脱离了险境,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3000多元的救援费。

这也是自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景区实施的首例有偿救援。

这令人想起,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境内的四姑娘山景区,对违规穿越四姑娘山的广东籍男子周某开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单,并根据规定要求周某承担有偿救援费用3000元。这是去年9月当地出台相关规定后,开出的首张有偿救援罚单。

也就是说,救归救,罚归罚。其实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很多国家明确规定,被搜救者必须担负搜救行动所花费的开销。比如,日本有不少经验丰富的民间专业救援机构会参与救援,但是他们往往会收取高额费用。举例而言,出动直升飞机,一个小时的费用约合1.5万到7万元人民币,人工费每人日均2000多元人民币,另外还有交通费、食宿费等。

传统意义上,美国的户外救援行动与警察和消防救援一样,费用由政府承担。1995年,美国首次出台法案对违规者收取救援费用。事因俄勒冈州三名大学生在登山时躲在帐篷里玩扑克牌,由于没有携带手机或无线定位设备,使得政府部门出动直升机耗费万余美金前去救助。此举引来了民众普遍的不满。目前在美国部分州,政府规定驴友在国家公园遇险,费用完全由政府埋单,而如果闯入保护区或无人开发、无人管理以及无人维护等地,则需要自行埋单。

现代社会里一个普遍性的共识是,驴友如遭遇台风等灾害被困,救援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来承担,但是如果这些驴友因个人冒险行为被困,应由个人承担费用。我国一些景区零星开具的救援罚单,有助于强化这样的共识。

但是,目前这样的罚单基本上依据地方法规,国家层面有关户外探险活动的法律条款还付之阙如,包括事故发生后的问责机制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