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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 大梅沙社区调委会出手相助

发布时间:2020-09-08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潘峰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邓雪婷)离异父母发生纠纷,却将3名未成年的女儿留在出租屋里数日不管,幸得社区出手相助,孩子的生活才有了保障。日前,盐田区梅沙街道大梅沙社区调解室内,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及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父母离异 未成年孩子留守无人照顾

8月底,盐田区梅沙街道大梅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居民许女士的电话求助,其表示自家3名未成年侄女被父母留在出租屋数日,“孩子整日靠吃饼干充饥,因为这两天晚上害怕才打电话求助”。社区调解员立刻介入,同时知会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调取女童一家的居住信息并上门与房东核实情况。

8月31日,在许女士的陪同下,被父母留在出租屋里数日的3名女童来到大梅沙社区寻求帮助。据了解,母亲王某与父亲丁某已离异多年,共生育5名子女,其中4人未成年。近期两人因孩子的学费与生活费产生纠纷,双双离开深圳,留下3个未成年女儿在大梅沙村的出租屋多日。

大梅沙社区指派社区法律顾问赵律师、何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共同介入,与女童的父母取得联系。“大人之间的恩怨,不能让孩子夹在中间。”赵律师通过视频连线,批评教育了王某与丁某独留未成年人在家的行为,并进行了普法宣传。通过劝说,两人答应尽快返深解决问题,将孩子接回身边抚养。父母双方也分别与孩子进行视频通话,安抚他们的焦虑情绪,并向其解释各自的难处以及希望得到孩子谅解。当日调解结束后,女童暂时由舅妈许女士领回家照顾。

社区介入 依法调解阻止矛盾升级

9月2日下午,返深的王某、丁某与社区法律顾问吴律师、赵律师,3名人民调解员及妇联工作人员等进行面对面谈话。调解开始前,丁某表示害怕前妻对其再次实施暴力,请求警察现场保证其人身安全,因此曾多次出警处理过王某与丁某打架案件的民警和辅警当天也赶到现场,参与调解工作。

据悉,王某与丁某于2020年8月19日在已出嫁的大女儿及其丈夫的见证下,曾签署抚养权和抚养费分割协议,法律顾问吴律师认为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执行8月18日签订的协议条款,4名未成年子女由母亲王某照顾,丁某每月支付6000元抚养费。为保证两人以后不再发生不遵守协议内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情况,吴律师还协调并帮助他们前往法院办理调解协议书,目前法院已受理并正在加紧制作。

调解工作结束后,王某拉着3名女儿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妇联工作人员和民警鞠躬表示感谢。王某表示:“我本想拿命了事,但经过律师的劝导和普法教育,以后再也不会冲动了。”吴律师和民警也安抚告诫她要守法,不能再以暴力手段打击前夫,让家庭内部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