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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2月1日起,盐田区各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将有这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1-10-08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潘峰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0月8日讯(记者 邓雪婷 通讯员 於洛)近日,盐田区发布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施、非法倾倒、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以及房屋租赁监管等4大类24个执法事项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

此前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已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深圳市各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同时下放执行的还有城市管理执法及规划土地监察执法等13大类451个执法事项,剩余下放的执法事项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决定并公告,但不得迟于2021年12月31日。

今年以来,盐田区坚决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出台《关于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放新增执法事项交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盐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谋划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联席会议、会商等多项制度,着力解决中英街附近区域“执法”盲区问题。盐田区4个街道办事处积极履行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截至9月29日,各街道综合执法办共立案33宗,结案21宗,包括市容市貌监察、养犬管理、查违、林业管理等执法事项,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为盐田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