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往年招生政策供参考,如有新的变动,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 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在深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同时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2018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在深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同时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