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生积分验证执行细则说明:
(2017年版本,供参考)
1 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 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加分。
3 累加分中,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 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 《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深圳户籍儿童持2017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非深圳户籍必须持有2016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相关链接:
1 链接:《关于2018年非深户儿童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秋季入学资料准备工作的通告》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jypx/xxjy/zszc/201801/t20180126_10752369.htm
2 链接:盐田区2017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jypx/xxjy/zszc/201612/t20161214_5691317.htm
3 链接:盐田区2017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jypx/czjy/zkzc/201611/t20161108_53863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