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海事局查处一起船舶非法排放含油污水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10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潘峰 通讯员 钟煌元)近日,深圳盐田海事局海事执法人员对停靠在盐田港的“惠xxx”船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船存在长期无含油污水送岸接收记录、油水分离器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等系列问题,经海事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初步认定该船存在涉嫌非法排放机舱含油污水行为。为固定相关证据,执法人员多次登轮开展调查,最终证实该船曾通过消防管路非法排放机舱含油污水。盐田海事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船实施滞留,并对其非法排放机舱含油污水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这是今年深圳查处的首例非法排放含油污水案件。

盐田海事局查处一起船舶非法排放含油污水案件

据了解,未经过处理的含油污水如果随意排放到海里,会对海洋造成污染,这些污水中的污染物会附着在水面上,使大气与水体无法正常交换,水中的氧气越来越少,水中的生物就无法正常生长,进而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据介绍,该局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生态安全战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该局积极协调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政府部门,推动形成海域污染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结果互认的多元共治格局。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试验和座谈,达成了推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接入市政管网的共识。

同时,该局深入盐田港区码头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交通运输部等上级关于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的工作举措,督促码头严格落实港口主体责任,建设与港口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实现“智能、绿色、世界级大港”的定位目标。

盐田海事局查处一起船舶非法排放含油污水案件

此外,该局还持续加强船舶生活污水违规排放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到港支线船、辖区港作船等船舶不按规定排放或超标排放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据统计,2021年以来,该局共开展船舶生活污水现场检查55艘次,查处非法排放含油污水案件1宗、不按规定或超标准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案件9宗。

深圳盐田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上级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船舶污染防治多元共治格局,加强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