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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深圳青年影像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5-09-22来源:深圳市影视产业联合会编辑:黎阳

深圳新闻网2025年9月22日讯 深圳青年影像大赛从深圳DV大赛、深圳青年影像节演变而来,是一项以赛事为主,行业对话和扶持计划为辅的综合性活动,迄今已经举办了17届。大赛面向国内外影视、视频创作者、爱好者征集近两年拍摄完成的完整视频作品,视频内容范围为青年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非青年影像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青年人拍摄的其他题材参赛对象及题材(不限拍摄设备、不限时长、不限是否上映/播出、不限是否报送其他评选活动),由业内知名专家围绕思想性、创意性、技术性、整体性等维度对视频内容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系列优秀作品,并于活动正式举办期间为优秀作品颁发荣誉、开展青年创作者交流活动。

2025年深圳青年影像大赛,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指导,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联合主办,深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深圳市影视产业联合会承办,深圳市手机摄影协会协办,重庆昶靓商贸有限公司支持。本届大赛除设立包括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在内的主竞赛单元、包括“公益单元”“国际单元”在内的特色单元之外,还将设立“手机影像单元”等其他特色单元。2025年深圳青年影像大赛征集启事如下:

一 、作品要求

1. 青年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非青年影像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青年人拍摄的其他题材;

2. 作品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题鲜明,积极健康,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 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是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 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奖项相关权利;

4. 参赛作品必须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作品(手机拍摄作品不受此时段限制),片长不限;

5. 参赛作品前后和中间不得夹带任何广告。

二 、报送要求

1. 请按统一要求规范数据文件,保证播放质量。视频:横屏作品优先,格式为mp4(h264、PAL25、1080p、码率 10Mbps 以上) ;音频:立体声 48KHZ 2.0 及以上;

2. 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请整合到一个文件包(命名:作品类型-作品名)存放至百度网盘,同一个来源的多个作品分别放至不同的文件包,可生成一个网盘链接并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zqnyxj@163.com,文件包内应包含参赛作品、宣传片段、报名表(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需报可编辑word版+盖章扫描件)、作品简介(400 字以内)、作者照片、原创承诺书(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3.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网盘报送,可通过快递U盘的形式寄送至深圳青年影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深圳青年影像大赛组委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906室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25576312、0755-25576307  

请务必在储存介质上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寄送费用和保险费由参赛者自理(不接受到付作品),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4. 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参赛资格和分类的决定权; 

5. 组委会保留对所提供信息用于宣传推广而进行编辑的权利; 

6. 组委会拥有非营利性展播权利。

三 、宣传资料及作品留存

1. 参赛者可提供用于作品宣传的片段,如没有提供,除非特别声明,一旦作品参赛,即默认参赛者授权组委会在不通知参赛者本人的情况下,对参选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编辑加工,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并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大赛之后的艺术教育等相关活动中展播;

2. 组委会有权选择入选优秀作品,在征得参赛者同意后,于影视大赛期间在各种媒体上播放; 

3. 所有通过U盘报送的参赛作品不退还,将进入评选作品资料库,仅用于文献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用途; 

4. 获奖及优秀作品相关信息将刊登在官方网站;

5. 获奖及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6. 参赛者应完全遵守本届深圳青年影像大赛评选的规则。

四 、评审奖励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和权威性,2025深圳青年影像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著名影视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优秀作品、作者或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凭证及鼓励资金。

五 、注意事项

1. 所有参选作品不需交纳报名费、参评费;

2.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3. 凡报名参加深圳青年影像大赛评选活动,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活动规则; 

4. 深圳青年影像大赛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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