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耕细作”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段位”

发布时间:2018-09-25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黄一珏

如果说以往国内城市竞争力之比拼,主要是拼产业实力、经济竞争力的话,那么未来的城市竞争,主要靠城市治理能力的相对竞争优势。而法治政府建设,正是城市治理相对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

■ 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姚龙华

9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了《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继2015年总分位列第一后,深圳再度以总分790.13分荣登榜首,继续稳坐“学霸区”。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深圳经济特区也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在很多人的固有印象中,深圳经济特区是依靠中央的特殊政策建立起来的。而实际上,依法建立才是深圳经济特区的“正规来源”。早在1979年7月15日,中央批复同意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厦门划出一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虽有了“尚方宝剑”,然因无法可依、无规可循,无法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外界普遍持坐等观望的态度,少有人敢贸然来投资创业。直到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把中央给予特区的特殊政策固定为法律制度,深圳经济特区才正式宣告诞生。这一天,也成为深圳法定意义上的“生日”。

对于深圳来说,循法而治不是应景和作秀,而是源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内在的本质需求。从早期积极争取特区立法权并成为全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到最早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建立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专为法治政府建设发布政府一号文件,到颁布第一部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并率先进行法治政府考核……如今,法治精神已经内化为深圳绝大多数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认知与工作习惯,依靠规则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深圳法治政府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多年来在法治政府评估中均名列前茅。今年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显示,在10项一级指标下,深圳得分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得分位列第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得分均位居前五,表现抢眼。

不过,对于真正的“学霸”来说,不能仅仅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也绝不允许出现“偏科”“跛脚”。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4个一级指标下,深圳的得分和排名都不是很理想,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深圳来说,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已经有了,应上升到更高“段位”,开启“精耕细作”模式。今年7月,深圳首次编制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状况白皮书,通过实例和数据客观反映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状况,摆出了不少存在的问题,也呼吁全社会都来监督和帮助政府查找自身不足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通过创新不断从细节上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加强权力制约和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势在必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有一个新增指标——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在满分为60分的情况下,深圳得分为45分,仅排在第15位。相比而言,北京和重庆均得到满分,紧随其后的厦门、成都和上海,得分也均在50分以上。深圳目前虽已率先加大了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但在法治保障方面尤须加倍发力、迎头赶上。

如果说以往国内城市竞争力之比拼,主要是拼产业实力、经济竞争力的话,那么未来的城市竞争,主要靠城市治理能力的相对竞争优势。而法治政府建设,正是城市治理相对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

华为总裁任正非曾说:“深圳有着良好的法治化、市场化环境,为华为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在很多深圳企业家眼里,法治化和市场化已内化为深圳最显著的城市特色,是他们选择深圳、扎根深圳、获得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事实上,政府的法治化程度越高,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越高,城市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就越强。深圳的民营经济高度发达,与之密不可分。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发力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圳实现第二次飞跃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城市长远竞争力的关键一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合理划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功不断增强,将为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定下良好基调。而环境的营造、关系的理顺,则将为深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学霸”深圳也将更加魅力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