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 不是只到年终才“讲”

发布时间:2020-01-0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春节临近,年终奖发放往往成为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的焦点之一。浙江省高院为此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应该将工资(包括年终奖)标准、发放情况等事宜写入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出现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年终奖是企业激励员工的一种有效手段。合理发放年终奖,可以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促使其达到一定的绩效标准;相应地,员工得到年终奖,也会干劲倍增,并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发放年终奖并不会使企业的利益有所损失,相反会实现业绩提升、创造更多收益、达成企业目标。所以,涉及年终奖的问题时,奉劝企业不要把目光只盯在年终奖的发放数字上,想办法给员工设置障碍,而是应该从激励角度思考问题,创造条件让员工争得、多得年终奖。如此,员工自然也会给企业以更多的回报。

——正己

年终奖并不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恩赐”,更不是“画在纸上的大饼”,而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是企业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用人单位应把眼光放长远点,不要舍不得“割肉”“出血”。不愿兑现年终奖承诺,是对员工的一种欺骗,最终会让企业与员工“离心离德”。年终奖要起到正面作用,除了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外,保证分配的公开透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此,年终奖才能够“如约而至”,劳动者才能“落袋为安”。

——拾秋

年终奖,不是只到年终才“讲”。习惯上,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只是到了年终才会谈起年终奖。虽然名称是“年终奖”,其实它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规范的做法是,在劳动者入职时就要将其标准与发放情况写进劳动合同之中,这也就意味着“功夫在年前”。习惯不如规范,年终奖只到年终才“讲”的习惯要改一改了,让年终奖成为一个有稳定预期、人人心中有数的福利。

——王旭东

[编辑:邓雪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