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强制措施适用上,对于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案件,原则上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要首先保障对其进行医疗救治,待治疗结束,犯罪嫌疑人身体恢复后,再视案情依法妥善处理。
这体现了司法的人道主义关怀。对于确诊患者哪怕是疑似患者,如果不顾实际情况,贸然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有可能延误其医疗,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司法正义的实现,需要刚柔相济。有时候,需要“金刚怒目”;有时候,不妨“菩萨慈眉”。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惩处,绝不手软,就是“金刚怒目”;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原则上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首先保障对其进行医疗救治,则是“菩萨慈眉”。
这样的刚柔相济,以法律的名义表达了生命至上的原则。
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强化、传递了这样一种常识——犯罪嫌疑人和普通公民一样,也是“人”。或者说,他们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其正常的属于“人”的权利不可剥夺。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活生生的人标签化、脸谱化,乃至符号化。一个人一旦被符号化,比如成为犯罪嫌疑人,就会自动被我们从人群中区别开来,变成了他者。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消失了,只剩下了一个抽空意义的符号。对待符号,一个人正常的恻隐之心可能就会消失。
所以,对于犯罪嫌疑人首先保障医疗救治,这样的常识也有助于我们将符号还原成“人”。还原的过程,也是检验社会理智与温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