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被评为新一轮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8-01-11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郑创彬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创彬 通讯员 甘勇 郑晓锋)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布了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盐田区被确认为新一轮的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区以来,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力求走出一条具有盐田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之路。盐田区于2011年被评为第一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12年,区政府下发了示范区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促进保障措施制度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大众化、防控体系建设合理化、防控工作特色化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提供居民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的转变。2017年,盐田区委、区政府以区政府1号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全面建设健康盐田的意见,健全完善了慢性病防控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促进慢性病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7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反馈会
 

 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盐田出台了盐田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盐田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盐田区建立了有效的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了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慢病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牵头的多部门联合督导,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指标,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同时,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定期召开部门联络员会议,反馈部门信息,形成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盐田区委、区政府还高度重视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了稳健的经费保障机制,专门设立示范区建设常态化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年度预算,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区财政大力保障区疾控中心(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的工作经费,有效保证了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