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
本次区级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中央及省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主要机构设置同省、市保持基本对应。同时,又充分体现地方机构综合设置的特色,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区委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领导。成立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当好改革的“施工队长”,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细化工作进度
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全区机构改革任务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稳妥有序推进
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稳定,防止出现空档期。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稳定好干部职工队伍。提前谋划和统筹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及保障工作,明确涉改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人员转隶、富余人员安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严明纪律规矩
按照中央和省要求,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中央和省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调整到位,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