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杨春丽)6月3日上午,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与海山路交汇路口发生一宗泥头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致一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据悉,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赖某被卷入泥头车车底,幸运的是赖某因戴了头盔,头部被牢牢保护而没有受到伤害。目前,经抢救,驾驶人员已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安全头盔是非机动车发生碰撞过程中保护驾乘人员的基本安全防护装备,该起交通事故中安全头盔便起到了关键作用。据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受致命伤的概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事故中赖某因戴了头盔,关键时刻护住了头部,因此才逃过一劫。
据悉,为提高驾乘电动车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其自觉配戴头盔,盐田交警坚持长期开展头盔整治行动。如在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对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非机动车驾驶员签署安全承诺书,牢牢记住遵规守法。同时,还不定期开展“送头盔,安全行”等宣传活动,增强外卖配送人员等非机动车驾驶群体出行自觉戴好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
深圳盐田交警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保护的重要一环,是发生事故时驾乘人生命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是不可忽视的细节。此外,安全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头盔戴在头上以后,一定要把扣带扣上,锁扣插好,这样才能在发生意外时起到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