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环境质量分析报告(2019年上半年)

发布时间:2019-08-28来源:编辑:陈琳君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5~1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PM2.5上半年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

盐田区纳入2019年监测的大小河流总共10条,监测断面为11个。2019年上半年,盐田河、骡马岭水、大梅沙河、小梅沙河、深坑水、沙头角河、大三洲塘水等7条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水坑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右二支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盐田河右一支上半年未开展监测。大梅沙河、小梅沙河、大三洲塘水水质均由Ⅳ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好转;盐田河右二支水质由Ⅳ类变为Ⅴ类,水质有所恶化。

盐田区共有1个饮用水源纳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洲田水库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

盐田区近岸海域共布设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2个测点,监测结果显示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分别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标准和二类标准。

盐田区鹏湾二村、太古物流仓两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盐田区有1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为盐田污水处理厂。2019年上半年污水处理厂原水和总排口均未出现超标情况,达标率100%。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空气环境现状

盐田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共有两个,分别为盐田子站和梅沙子站,均为国控点。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181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5~113,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117天,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62天,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与2018年上半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了1.1个百分点。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SO2、NO2、PM10、PM2.5、CO、O3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和66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上半年NO2、O3平均浓度分别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SO2、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保持不变。

全区环境空气超标污染物主要为O3,超标2天,与上年同期相比,超标天数增加2天。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的原因是全区有2天臭氧浓度超标,其中盐田子站有6天臭氧浓度超标。夏季温度较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汽车尾气等形成的氮氧化物,在高温以及光照辐射的共同作用下,会催化臭氧的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既来源于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工业生产,也来源于装修、干洗、餐饮等日常生活,作为臭氧的前体物,来源分散,控制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全区空气质量问题,为了减少臭氧的产生,可采取以下建议。

一是增加洒水频次,实行洒水车、雾炮车同时作业。二是定期对餐饮单位进行抽检,督促相关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严厉打击路边烧烤等无证经营情况,减少餐饮油烟污染。三是控制车辆出行,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四是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有效控制企业生产运营造成区域内大气污染。


二、水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现状

1、河流水环境

盐田区纳入2019年监测的大小河流总共10条,监测断面为11个。2019年上半年,盐田河、骡马岭水、大梅沙河、小梅沙河、深坑水、沙头角河、大三洲塘水等7条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水坑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右二支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盐田河右一支上半年未开展监测。与去年同期相比,大梅沙河、小梅沙河、大三洲塘水水质均由Ⅳ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好转;盐田河水质保持为Ⅱ类,大水坑水质保持为Ⅳ类;盐田河右二支水质由Ⅳ类变为Ⅴ类,水质有所恶化;骡马岭水、深坑水、沙头角河无去年同期值无法进行同比。从水质指数[1]来看,各河流中水质指数最高的为盐田河右二支,水质指数达6.8000。大梅沙河、小梅沙河、大三洲塘水、盐田河、大水坑水质指数有所减小,水质有所好转,减小幅度分别为21.6%、44.0%、27.3%、28.7%、6.4%;盐田河右二支水质指数有所增大,水质有所恶化,增大幅度为17.0%;骡马岭水、深坑水、沙头角河无去年同期值无法进行同比。

盐田区仅盐田河存在多个断面,盐田河包括双拥公园和盐港中学两个断面,两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两个断面水质均保持为Ⅲ类。从水质指数来看,两个断面水质指数均有所降低,水质有所好转,降低幅度分别为34.6%、20.5%。

2、饮用水源

盐田区饮用水源为三洲田水库,2019年上半年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水质指数为2.1912,营养状态等级为贫营养,无超标污染物。

3、近岸海域环境现状

盐田区近岸海域共有两个常规水质监测点,分别为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监测结果显示,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近岸海域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分别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标准和二类标准,均达到功能区要求。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除了大水坑和盐田河右二支分别为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其它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整体保持优良状态。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右二支水质由Ⅳ类变为Ⅴ类,水质有所恶化,主要原因是由于盐田河右二支第一季度所采样品为河道岸边截污管道内溢流出来的截污污水,导致第一季度氨氮超标,无法代表河道水质,而第二季度正常采样后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水坑水质保持为Ⅳ类,存在轻度污染,主要原因在于盐港东立交工程、坪盐通道工程部分位于大水坑中游河道蓝线范围内及上游天然冲沟行洪断面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的隧道开挖、石头切割工作影响了大水坑河水质,造成大水坑第一季度氟化物超标,而第二季度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管网协调设计。对上下游管道不匹配的管网系统,应进行重新梳理,增设调蓄池,防止污水中途溢流。二是加快雨污管网联网投用,减少生活污水排入截污池。全面梳理新建雨污分流管网与现状干管、不同实施主体的管网项目及沿河截污管之间的有效衔接问题,继续完善市政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三是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全面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污水管网,杜绝施工废水以任何方式进入河流。

三、声环境质量

盐田区共有鹏湾二村、太古物流仓两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鹏湾二村为2类功能区,太古物流仓为3类功能区。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2019年上半年鹏湾二村、太古物流仓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为100%。

四、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

2019年上半年盐田污水处理厂在2月份、4月份分别监测1次,无污染物超标情况。全区上半年无纳入监测的水环境重点排污企业。

[1]为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发布,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制定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自2019年上半年起,深圳市将按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里的相关要求,计算河流和湖库的水质指数。


附图:

图1  盐田区空气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图2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环境空气监测点空气优良率同比变化



图3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



图4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主要河流水质指数与上年同期对比


附表:


表1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表2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环境空气浓度监测数据统计
表3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空气污染物超标天数与上年同期对比



表4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河流水质概况
表5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主要水库水质状况与上年同期比较
表6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近岸海域水质同比变化情况
表7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功能区噪声达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