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四个坚持”打造管理责任体系 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0-11-20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李小辉 通讯员 葛亮)为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近日,盐田区编制出台《盐田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形成职责明确、科学规范、上下一致、运行顺畅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应纳尽纳原则,确定梳理范围。坚持部门全覆盖,出台编制计划和工作思路,全面梳理全区53个党政部门、驻盐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重点针对机构改革撤、分、合过程中部门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现象,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发函问询、电话了解等形式200余次,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逐一研究和厘清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能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分工。从法律制度层面,充分调动、发挥各方力量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共同保障盐田实现高品质的安全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确保靶向定位。重点梳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明确履职边界,结合盐田实际,在全力编写与市职能部门对应的35个区部门单位职责的同时,对涉及行政许可、交叉管理、综合执法、支撑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职责边界进行重点攻关,采取“责随主体走”的方式,进行靶向定位。同时,加强沟通会商,进一步明确细化事项,确保职责事项边界清晰、分工明确。

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健全配合机制。《规定》定义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等要义;明确了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阐明了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特殊重点领域专业监管的基本原则;强化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目标明、责任实、任务清,为各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构建协同优化高效的职能运行体系、“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标志着已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要求推向了新高度。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确立审核标准。以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2次全区范围征询意见、2次征求编办等专业部门意见,对24个单位提出的56条修订意见进行认真核对,并多次就争议条款与相关单位做深入的探讨、商榷,做到事项表述与职责完全对应、完整规范。审核、审议后汇总形成区级政府部门职责(送审稿),提请区委审定通过后,由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