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网转载稿件

盐执在线⑦丨牵好“文明绳” 养犬不“掉链”

发布时间:2023-12-13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黎阳


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13日讯(记者 陈琳君)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外出遛狗不牵狗绳、小狗粪便未及时清理……近年来,由城市养犬的问题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广受市民关注,近日,第七期《盐执在线》栏目来到梅沙街道,突击检查整治辖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普及文明养犬相关知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

“你好,根据《深圳市养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等公共场所,公共场所也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显著标明禁止犬只进入。”在大梅沙海滨公园入口处,有市民计划携带宠物犬入内游玩,为此,执法人员上前予以劝阻,向市民普及了文明养犬相关知识,并表示,市民如私自携带宠物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将依据条例给予“暂扣犬只”“给予警告”“处以五百元罚款”等处罚。

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市民在遛狗时存在未牵狗绳等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条例规定,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并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同时,还须办理养犬登记证并随身携带。“养犬登记可通过‘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中的‘养犬服务’进行初始登记,信息填好后‘实体犬证’可直接邮寄到您家里。”执法人员补充说。

对于市民提出的“盐田区是否有定点医院可进行狂犬疫苗和芯片注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回复称,目前,盐田居民可前往沙头角瑞鹏宠物医院或者沙头角瑞派宠物医院进行注射。此外,为了帮助市民更好地普及文明养犬知识,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市民进行犬只登记证明申领,并向其发放了宣传单张,告知市民,如未办理养犬登记证明,或将面临“暂扣犬只”“给予警告”或“处以五百元罚款”等处罚。

“我手上没有纸巾和工具”“等会有环卫工人清理”“我来不及清理了”……在东海岸廉润公园内,针对市民未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等现象,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条例规定,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是可以暂扣犬只,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文明养犬不仅是对自己、对宠物负责,也是对其他居民负责,充分知晓养犬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执法人员表示,文明养犬需做到“四步走”,第一是给狗狗一个“合法”身份,办理狗证、定期年检、接种疫苗;第二遛狗要牵引,出门给狗狗拴绳,让狗狗养成“自律”好习惯;第三犬便及时清,主人要负起责任,时刻打扫狗狗的“犯罪现场”;第四要时刻关爱、科学驯养。

“通过全程参与执法行动,查改了一些不文明养犬现象,也了解了文明养犬相关知识,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盐田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李元君表示,作为一名养犬人,在饲养宠物过程中,一定要尽心尽责,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文明养犬,共同为构建文明盐田、文明深圳献力。

据悉,“盐执在线”由盐田区司法局主办、深圳新闻网承办。作为盐田区首档“直播式”执法栏目,执法行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进行,通过全景式还原执法现场,实例式讲解法律依据,透明式公开执法,搭建普法宣传新平台,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相关法律依据、处罚标准、相关危害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