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14日讯(记者 陈琳君)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近日,第八期《盐执在线》栏目突击检查辖区企业,通过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此次行动以辖区内用人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其是否落实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是否有延长孕期、哺乳期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是否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期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是否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等情况。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认真听取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执行情况,仔细核查相关用工资料,同时通过查看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核查佐证台账等形式,全面了解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相关规定落实情况,并现场宣传《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企业规范用工意识。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先后出台,要求用人单位要关爱女职工,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针对就业歧视等招聘中的常见问题,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人员时,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设置性别要求,不得以性别、婚姻、生育等为理由拒绝招录某一性别或者提高某一性别的招录标准,“违反相关规定,企业在招用人员时设置不合理性别要求,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补充说。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应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最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每月。”执法人员表示。
执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主动关心关爱女职工,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特别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本着以人为本,优先照顾,特别关爱的原则,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保护工作,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通过全程参与执法行动,切实维护女性的就业权利,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盐田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张卓颖表示,女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希望广大企业主更多地关心关爱女职工,更好地落实女性权益保障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
据悉,“盐执在线”由盐田区司法局主办、深圳新闻网承办。作为盐田区首档“直播式”执法栏目,执法行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进行,通过全景式还原执法现场,实例式讲解法律依据,透明式公开执法,搭建普法宣传新平台,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相关法律依据、处罚标准、相关危害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