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健全是长租公寓最好的“消毒剂”

发布时间:2018-09-12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邓雪婷

王石川

长租公寓因其装修时尚、换房方便等优势受到市场青睐,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长租公寓在光鲜的外表下,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装修污染问题。装修仅需两万元,装完三天即上架。那些租房者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租住污染房,他们要承担的除了攀升的房租成本,还有不为人知的医疗成本,何其悲哉。

新华社日前的报道,提到一个让人愤怒而黯然的数据,某检测机构对北京一个区数十套自如公寓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结果触目惊心:所有新装修公寓的甲醛浓度都超标,“新公寓甲醛平均超标3至8倍”。问题如此严重,监管部门岂可坐视不管?

有学者认为,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如果没有在租房合同中明确长租公寓平台有保障空气质量达标的责任,租客在法理上就很难有相应的赔偿标准和依据。此说并非空谈,法制不健全,无良企业便会汲汲于钻空子;租户缺乏警惕心,相关人员便坑你没商量;租房不善于维权,企业就更加有恃无恐,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实现善治,的确需要先立良法,但是就目前而言,面对无良企业,我们的监管部门难道真的束手无策,我们的法律真的无能为力吗?一个符合基本情理法的逻辑是,我租住了你的房子,因污染而生病,企业就可置身度外?也许,是否因污染而生病尚需认定——承租人的身体受到空气污染的损害,要求出租人承担侵权责任,并不容易厘清责任,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扯皮困境。为此,就需要倒逼制度设计更周全,或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正如有专家建议,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由经营者承担更大权重的举证责任。

生命无价,一旦失去就难还原,有时受到伤害也让健康不可逆。故此,事关生命安全的事,就该在立法上、在监管上、在防范上做足文章、下大力气,最大程度确保生命不受伤害。以租客被租房污染所伤害为例,如果企业心存故意,不仅应该将其罚得倾家荡产,还应该让相关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

出现新问题,就须出新招。当前,长租公寓快速成长,但行业整体规范不完善,这是基本事实。接下来,应该以问题为导向,尽快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同时应看到,制度设计必然有滞后之处,制度有时不可能跑到问题之前,为此就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最大程度保护弱者的权利,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并通过提高作恶者的违法犯罪成本,让作恶者存忌惮,不敢视租户的健康当儿戏,不敢为了生意卖掉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