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文明自觉

发布时间:2019-09-03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邓雪婷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对违规使用远光灯、违规变道等行为的治理,还厘清和规范了不系安全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于2009年制定,当时深圳机动车只有100万辆。10年后的今天,深圳机动车数量已超过300万辆,每公里道路车辆密度居全国大城市首位。此次修法针对近年来交通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延续着特区立法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300元、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背锅”、电动平衡车驶上机动车道属违法、滥用远光灯罚款额度提高至500元……从这些规定中,能够感受到深圳的交通管理工作愈发走向深入,呈现出精细化、系统化、严格化的特点。

一直以来,深圳十分重视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大家自觉“讲规矩”的出行举止,常常给初来深圳的人留下深刻印象。深圳的交通文明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有网友说,“为啥深圳交通秩序更好,看到这些交规就懂了”。当然,深圳的交通法规不是为了“严”而“严”,而是明确指向于民众的出行安全。比如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已逐渐成为生活中的重要安全隐患,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应;滥用远光灯,则一直都是最让人厌恶的驾驶习惯之一。更深层次地说,每一次交通管理的新举止,就是对准着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因此,交通法规变得越来越严格,确实是一件值得为之拍手叫好的事情。

有刚性的约束,才有道德的柔软。其实,无论是严密的交通法规,还是专项整治工作,抑或智能交通“黑科技”,深圳之所以花费如此大的力气治理种种交通乱象,根本目的还是想要以此让市民具有更加完善的交通安全理念和文明交通素养,把外在的规则之治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行动。对于市民来说,不妨将条例的修订视作一场交通安全的“大反思”。毕竟,许多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生活中一些习以为常的“出行细节”已经违法。增强交通法规意识,认真审视并改正以往行路驾车的陋习,这是每一位市民的交通安全“必修课”。

从生命的层面讲,交通安全重于泰山,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从生活的角度看,人们往往习惯于通过交通秩序给一座城市打出第一印象分,而城市居民也会因为交通秩序影响到一天的心情。作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深圳不仅要让文明交通成为一张引以为傲的金名片,还要致力于将这张“城市名片”越擦越亮。这样的一种城市荣光,离不开每位市民的文明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