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绘就“政社合作伙伴关系”的美好蓝图
社会协同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近年来,盐田区大力推动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开创性地成立链接社会力量与政府管理的枢纽型组织,逐步建立了社会力量与政府管理相衔接的机制,构建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标准化和定量化体系,让多元的社会力量在多个社会治理领域发挥“润滑剂”和“稳定器”的作用,成为政府社会治理的有力伙伴。
首先,盐田区在全国率先成立链接社会力量与政府管理的枢纽型组织。目前,盐田区多个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主动自上而下地引导成立了一些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以政府资助项目、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这些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由各类社会力量自主运营。例如,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成立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由法律人士、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参与的“三方人士联调”机制和“律师先行介入”机制,通过协会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铺设桥梁。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10月,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案件4129宗,成功调处4091宗,调解成功率99.1%。

其次,盐田区率先探索了构建社会力量与政府管理相衔接的机制。在转移政府职能的同时,积极将行政职能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其中,劳动争议移动仲裁庭就是政府管理职能与社会力量主动衔接的一个范例。盐田区在全国首创劳动争议移动仲裁庭,将真实的有代表性的案例移动到街道、行业协会、工业区、商圈等基层开庭,让旁听企业、各行业负责人直观了解仲裁庭审过程及内容。移动仲裁庭将政府服务下沉到基层,既确保了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发挥了社会力量的专业性、灵活性和能动性。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区共举办移动仲裁庭活动72场,2000多家用人单位、近3000名企业管理者受益,基本完成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集聚区域或行业全覆盖。
此外,为了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有规可循、社会服务成果有依有据,盐田区还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标准化与定量化体系,把标准化引入社会服务,运用定量方式评价社会力量的参与成效。盐田区从推进机构养老标准化服务建设起步,采取“有国标贯国标、无国标研地标、国地标宣贯一体”的工作思路,既主动对接国家行标,积极推动已有社会服务标准在盐田试点落地,又积极推动地方标准研制。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全区先后制定了残疾人、医务、学校等10个领域社会工作操作指南,形成了可量化、可操作、可推广的社会工作服务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