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当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发布时间:2019-12-30来源:晶报编辑:杨春丽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包括微信等新媒体的聊天记录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这个消息传出后迅速被顶上热搜,很多网友表示不敢在微信乱说话了,还有朋友开玩笑说“还是飞鸽传书”靠谱……

微信这样一款国民社交软件,扮演着极为复杂的角色。起初主要是人际传播,大家在微信里晒晒美食、自拍,八卦一下家长里短;然后是大众传播,各种微商和广告开始刷屏;再后来是组织传播,微信成了工作沟通的重要工具。

现在的微信集几种角色于一身,让人不得不在多重身份中反复切换。家人、朋友、同事等等都在同一个平台集聚,界限模糊。一个人在社会中往往扮演着多重角色,也有着不同的身份,身处不同的社群。每一个角色和身份背后都对应着一套社交规则和情感设定,但微信和其它即时通讯软件的出现却不断打破着人们熟悉的规则和社群边界,相应的,也会带来强烈的人际碰撞以及精神和情感方面的紊乱与焦虑。

而眼下,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则让更多的人走出虚拟世界的迷幻,开始在“微来微去”中谨言慎行。

在虚幻的网络江湖里,人性往往会被随性放大,或更可爱,或更阳光,或更暴戾,或更狰狞。但这样的随性,正在和将要被秩序取代。

这不是一个答案明确的判断题。但一个更有秩序、更严肃的微信出现,倒是一个促使人们走出信息过载的机会。多去跟真实的世界来往,多去与更活生生的人亲近,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热腾腾的生活,而不是看似魅力十足、实则荆棘密布的网络世界中。

[编辑:杨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