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九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既可以有效维“稳”,又可以有力促“进”,是实现稳中求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群策群力,奉法图强。
身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建设法治城市示范是深圳的责任,更是深圳长远发展的命脉所在。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指出,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团结和谐、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要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凝聚强大合力。
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生机和活力的一大法宝。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深圳要支持及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基层人大创新与创新案例推广,强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确保人民群众能够通过人大代表更好行使权力;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以创新协商民主具体运作机制为重点,擦亮协商民主工作品牌,完善协商工作规则,健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机制。
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先行示范,要争取最广泛的同盟军,实现大团结大联合,形成最强大的奋斗共同体,才能在新征程中无往不胜。深圳要巩固壮大新时代统一战线,进一步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支持各民主党派深化政治交接,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地方组织;要充分发挥深圳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和毗邻港澳的地缘、亲缘优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做好港澳青年、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要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开创军政军民团结新局面;要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使群团组织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加快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去年5月召开的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立法引领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法治推动全面扩大开放,推动法治与改革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法治建设,立法先行。要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进行专项立法;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争取入围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推动设立金融、知识产权、破产等专门法院,加快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查制度示范院,全力推动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时代,对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新要求。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深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圳要发挥科技创新的优势,以科技赋能社会治理创新,提升超大型城市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国家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争创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要加强基层治理,全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深圳”。
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既可以有效维“稳”,又可以有力促“进”,是实现稳中求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圳要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促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相辅相成和良性互动,向“法治城市示范”的目标扬帆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