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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疫情实施诈骗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逮捕嫌疑人

发布时间:2020-02-27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陈琳君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创彬)疫情当前,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快速高效办理涉疫情案件。日前,该院快审快捕了盐田区首宗利用“疫情”涉嫌诈骗的刑事案件。

据悉,犯罪嫌疑人田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对防护物资(口罩)的需求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来货渠道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可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被害人邹某看到田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信息后遂联系田某,双方商定邹某向田某购买5.9万个口罩,并转账给田某合计11.71万元,后田某一直没有发货并以各种理由搪塞邹某。在邹某多次催促下,田某退还邹某4万元。另据田某交代,以相同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21.75万元,非法获利74.25万元。2020年2月24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田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被害人报案后,办案检察官便从2月19日立案之日起提前介入,加班加点与侦查机关密切联络,通过电话沟通和非接触讨论,检警合力,引导侦查,扎实取证、固定和收集证据,使案件在立案后短短三天内便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4日,盐田区检察院收到该案材料后当日实现录入和流转,并在受理该案后不到3个小时之内便作出对嫌疑人田某批准逮捕的决定,实现了案件从严从快高效办理,彰显司法机关对涉疫情案件的严查严处、绝不手软的决心,凸显了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

据介绍,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全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谁也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阻拦破坏疫情防控,甚至违法犯罪。田某诈骗案是盐田区首宗涉疫案件,田某利用疫情牟取暴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疫情犯罪的滋生,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确保疫情期间的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