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要成市民“必修课”

发布时间:2020-09-02来源:深圳商报编辑:邓雪婷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天,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多方出动,深入小区、社区、园区开展执法和督导,开出首批责令整改通知和罚单。

在8月31日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市委书记王伟中指出:《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成为每个市民的“必修课”。

“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意味着对垃圾分类的管理将从“倡导”转为“强制”,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小区、社区、园区的垃圾收集、储运、处理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居民个人垃圾投放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违规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理处罚。《条例》实施,管理部门有了执法依据,获得了执法授权,对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无疑是最“刚性”的赋能。但这只是一个新的开端,成为每个市民的“必修课”,才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

垃圾分类涉及每位市民,也许会遭遇市民观念、行为的碰撞,这种碰撞包括:有的市民认为“交了垃圾处理费用,分类的事情就应该是物管的事”;物管机构认为,“垃圾处理就应该是政府的责任”;食堂和餐饮经营机构认为,“厨余垃圾过去都是有人付费收运,现在要求定向投放,少赚了钱还增加了麻烦”等。市民的不习惯还包括,过去到处布桶,现在却到处撤桶;过去随时可投放垃圾,现在只能定时去投,错过时点就只能存放在家里;过去可以“趁人不备”,现在却有人定时定点监督执行。但是,这种“不自由“,正是每位深圳市民都必须经历的一场从观念到行为的深层革命,“是深圳人,就要习惯垃圾分类”。

观念与行为碰撞,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座城市走出“垃圾围城”的时间与速度。这一代人不变革,我们就会把累积的包袱甩给我们的下一代;这一代人率先变革,我们会以观念与行为为下一代人树立榜样,为我们的城市赢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