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从优化家庭病床服务到规范网约车

发布时间:2021-02-26来源:晶报编辑:潘峰

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将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该试行办法出台的一个背景是,《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至今已经试行8年。随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和癌症康复期患者增加的实际情况,深圳及时修订并推出了该试行办法,对家庭病床的适用范围、承办机构、收治条件、服务内容及医保政策等进行完善。

比如,该试行办法将服务对象扩大到13类,包括瘫痪的老人、需要临终关怀的晚期肿瘤患者、需要卧床保胎的孕妇、需要持续照料的早产儿;与此同时,降低了承办机构的“门槛”,所有社康中心及其举办医院都可以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它的另一大亮点是开始关注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高风险群体,对高风险人群早期介入,可最大程度减少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率。

家庭病床服务打通了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可以说,即将于3月1日试行的《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无疑将为深圳人提供更安全、更舒心的医疗服务,并为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说到安全话题,还不能不提及这样一条新闻——2月24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将网约车也纳入统一管理。

草案规定,网约车与线上预约不一致将从5000元起罚;不按合理路线行驶,严重者或被吊销从业资格;经营者及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的,或者经营者及乘客违法使用驾驶员个人信息的,将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网约车时有出现的“线上线下‘两张脸’,车型、驾驶员不一致”等情况,草案拟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如出现通过预约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情形,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乘客也有权拒绝支付运费。

说到网约车,人们很容易想起近日发生的货拉拉“跳车”事件。2021年2月6日晚,湖南长沙,一个23岁的女孩通过货拉拉平台搬家,在跟车途中从货车上坠落,因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此案至今疑点重重,疑点之一就是,约10公里的搬家路程中,货车竟然三次偏离导航,先后三次拐向了没有路灯照明的漆黑路段。

无论是修订家庭病床管理办法,以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健康安全;还是拟立新法将网约车纳入统一管理,以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都可以看出深圳对提升民生安全的自觉。这些即将与我们相遇的新法新规,将从不同方向优化我们的生活品质,让我们的生活更健康、更安全、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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